初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2011-01-15
請各科室、項目部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0號前及時上報公司質安科,由質安科匯總后上報區人事局
初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一、初定條件
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專﹝2006)351號)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可初定相應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但國家和省規定不進行初定專業技術資格的系列或專業(如衛生系列)除外:
1.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員級專業技術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材料和程序
(一)本人如實填寫《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一式2份,附學歷或學位證書、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初定對象申報資格審核花名冊》電子文檔、免冠證件彩照1張及以身份證號命名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為jpg格式,寬和高比例為1:1.4,50KB以內,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師系列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其它部分專業如會計、統計、法律等有從業資格要求的附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材料準備齊全后報單位人事(勞資)部門。
(二)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匯總《初定對象申報資格審核花名冊》,在《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和《初定對象申報資格審核花名冊》上加蓋單位公章。
(三)各用人單位將材料送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核后,報送區人事局。
(四)主管部門審定,匯總《初定對象申報資格審核花名冊》,退還證書原件,在《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初定對象申報資格審核花名冊》及相關附件(復印件)上蓋章,并登陸杭州市專業技術資格網上申報評定系統,導入《初定對象申報資格審核花名冊》中的基本信息和相應的申報人員電子照片。
三、資格證書的辦理和發放
由市級主管部門(包括杭州市人才中心)或區、縣(市)人事局直接辦理和發放。
四、申報時間期限
每個季度申報一次,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底之前報送材料。
附件:1.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doc
2.初定對象申報資格審核花名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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